保障网购权益 农产品七天无理由退货可行吗

 2016-01-10 20:08:28  来源:第一产经网  责任编辑:   点击:0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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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1月9日消息 (记者刘瑜颖)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配套法规制度,去年底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意见》,部署制定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积极构建“互联网+”消费维权新模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维权的便利化需求。

  对广大农民来说,有了这样的维权方法 的确为网上购物提供了权益保护,但是对农产品外销来说,七天无理由退货,可行吗?农户利益会不会受到损害?

  昨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举行发布会。发改委农经司司长吴晓表示,下一步工作重点要大力发展农业的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农产品电商可谓是2015年的热词,田间地头的农产品攀上了互联网发展的风口。有人叫好也有人担忧,中国目前全国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已超3万家,其中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已达3000家。

  新希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问题。当前我国农产品网上交易,整体市场规模不集中、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等,消费纠纷时有发生。尤其对于鲜活农产品来说,特殊的商品属性,让“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个条款执行起来,确实有困难。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农业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指出,现在大部分农产品都是耐储藏、易运输的,目前无理由退货还不能影响农产品电商销售。

  郑风田:现在网上真正销售的农产品可能是耐储藏的,易运输的比较多,真正的易腐蚀、新鲜的可能还是有一个漫长的距离,这些对冷链要求很高的,从这儿来说农产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比其他的商品也没太大的区别,因为消费者一旦对产品建立信任了,反倒是基本就不会退了,不像衣服,买了之后穿过退回去没什么,但农产品你买了吃了之后就没法退了,从这样看来七天无理由退货应该说对生产者消费者都是一种,最核心的是对消费者保护,消费者保护好后生产者也跟着保护了,每个生产者本身也是消费者,可能要买很多东西进行生产,这样一个制度建立,最核心的是让消费者有一个后悔的过程。

  正如郑风田所说,未来一旦鲜活农产品网售行成规模,如何才能在严格的售后规定当中生存?郑风田认为,订单式农产品销售就是出路。

  郑风田:农产品(网上)交易,现在增长很迅速,整个互联网加刚刚发展,可能未来能采用一种订货,农产品和工业品相比他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天天吃,月月吃,日日吃,比如你要买个冰箱,你几年之内可能不会买了,某一个农产品买了之后喜欢吃了,他会经常来吃这种东西,所以这也是农产品的优势,如果消费者和你建立信任还可以和你提前预订,提前半年、一年,生产出来,实际上农产品有自己的特点,他一旦吸引了消费者,是长久的生意,对品牌的忠诚度,对农产品是很有利的,怎么培养忠诚度?现在消费者在饭店吃饭菜场买菜,没有办法选择谁去生产,但在网上就能选择这是在哪儿生产的,某种程度上这种方式把食品安全问题解决了,农产品最大一个问题,传统农业生产,生产者不知道谁买了她的产品,消费者不知道自己吃的农产品是谁生产出来的,有互联网,这个问题就解决了,这样对生产者也是一种制约也建立消费者的意识,生产者的品牌意识,如果用好(七天退货)的话,是一个很好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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