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宽破产?NO,不仅仅是破产这么简单

 2016-11-22 11:20:20  来源:社会法制网  责任编辑:root   点击:0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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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今社会中,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大家已经司空见惯,破产一般都是因为资不抵债而进行的法律允许的清零程序。但最近,作为中国知名企业家,而且被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约见过的周正宽突然传出了破产的消息,为什么一个看上去实力强大的企业家一夜之间就成遭遇了滑铁卢了?

  事出必定有因,经过了解,原来,早在2005年,周正宽所在的“万特园公司”在与“新华公司”的别墅交易中,采取欺诈手法,隐瞒别墅(全木质结构)售前多次遭水淹的真相,导致对方公司实际受损。并因“万特园公司”实行“霸王条款”,规定必须由家人的“瑞黎公司”负责装修“臻园17 号”,期间,“瑞黎公司”因无装修资质,将工程层层转包给其他公司,先后出现过施工停工、殴打“新华公司”监理等事件...,之后,更是为逃避国家税收,指使客户境外交付房款,据了解,在上海闵行区法院有几十场诉讼案全部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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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周正宽商业帝国的崩塌看似突然,其实也是必然。在现今法制社会,企业发展必定建立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具有良性循环的经济生态圈,反之,必然会被泯然与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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