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警方为何不能正面回答人民法治记者的提问?

 2016-11-17 15:20:09  来源:社会法制网  责任编辑:root   点击:0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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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治》杂志记者 陈志良报道 核心提示:安徽泗县宏鑫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之争,历经市、省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判决,一直没有彻底解决。公安机关介入之后,抓捕了一方的上十名职工,引发了当地众多议论。据人民法治记者采访公安机关,被告之:他们被抓捕的原因是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当记者问到聚众斗殴应有斗殴双方,为什么只抓捕一方?另一方没有责任吗?警方没有正面回答。不能不让人联想,泗县公安插手经济纠纷,警察难道在办人情案?

由于公安的介入,在建工程已经停建。

泗县公安机关被指介入经济纠纷迫使在建楼盘停工

近日,安徽省蒙城县农村留守妇女刘敏、张会会来《人民法治》杂志反映,他们的丈夫刘若锋、高二兵,2015年初跟随老乡来到安徽省泗县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宏鑫公司)打工。2016年宏鑫公司因股权纠纷造成经营困难。2016年3月7日,她们的丈夫随工友一起找宏鑫公司的股东贾亮追讨欠款及工程款。在现场刘若锋、高二兵虽然参加了阻止股东贾亮等试图离开现场的行为,但未与贾亮及其他人员发生任何肢体接触,后公安出警协调,刘、高遂与工友们一起离开现场。随着宏鑫公司股权与经营权纠纷越演越烈,影响到公司在建项目泗州华府项目的正常经营,员工工资得不到保障,刘若锋等部分员工离开宏鑫公司,前往其他城市打工谋生。从2016年7月19日开始,泗县警方出动近百名干、特警抓捕了宏鑫公司泗州华府项目经营方的员工及施工单位工友。刘敏、张会会反映,从她们丈夫被抓至今4个多月,她们没有收到任何公安机关的正式通知,所有信息来源都来至宏鑫公司的工友。她们听工友介绍,她们丈夫被抓的根本原因还是宏鑫公司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之争,纯属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刘敏介绍:我们是地道的农村家庭,丈夫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丈夫被抓家庭失去经济来源,生活变得十分困难。

《人民法治》记者随即对此案进行了采访。

宏鑫公司股权纠纷及泗州华府项目现状

泗州华府(原名西城丽苑)楼盘位于泗县西二环与303省道交汇处,占地面积400亩,为泗县宏鑫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8年以“毛地”受让。有关资料显示:泗州华府小区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为泗县最大商住综合体,分为ABCD四个区。目前小区已经建设近30万平方米,其中A区楼盘已经封顶(配套设施还没有完工),其他几个区正在建设中。已经有400多户拆迁安置户及500多户拆迁户购买了该楼盘的房产。

2012年6月15日,宏鑫公司原股东张宏章、陆强奋通过中间人缪宇与郑国年、刘燕江、缪宇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2012年8月7日的补充协议,将宏鑫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了郑国年、秦晓兰、李国华、廖建邺、贾亮、廖宇等人。2012年9月14日宏鑫公司与安徽银航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银航公司)签订《融资合作协议书》,宏鑫公司用全部股权的85%作为保证,向银航公司融资7000万元(该融资协议双方并未履行)。2012年9月25日,银航公司代表杨莉向宏鑫公司及郑国年出具《变更股东承诺函》及《关于融资合作股权转让的担保函》。9月25日杨莉分别与郑国年、廖建邺签订《泗县宏鑫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杨莉代表银航公司持有宏鑫公司45%股权。2013年2月26日前银航公司委托王芳、徐立梅、杨莉累计向郑国年支付股权转让款978.4万元。2013年1月5日,宏鑫公司法人变更为银航公司代表人王远奇。

此后,银航公司没有向郑国年继续支付其余股权转让款,郑国年等也未将股权公证授权给银航公司的代表王芳行使。这为后来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2013年1月20日宏鑫公司与安徽亚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亚非公司)签订《合同书》。《合同书》约定:因宏鑫公司资金链全面断裂,完全失去了(项目)拆迁、规划、报建、开发、经营的资金能力,为避免土地被政府没收而导致(宏鑫公司)破产,将项目的土地开发、经营的权利全部移交并委托亚非公司进行全额投资、经营。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了各自的责、权、利。

随后,亚非公司陆续向宏鑫公司投入资金启动西城丽苑项目(后更名为泗州华府)。宏鑫公司相继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等,进行项目建设。

2013年3月5日,宏鑫公司向公司内部各部门下发通知,从即日起解除股东秦晓兰公司财务总监一职。就此引发了宏鑫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经营者(投资人)之间旷日持久的纠纷与司法诉讼。

2015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5)民二终字第106号民事裁决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原判。即:撤销银航公司与郑国年等人的《协议书》、《股东股份转让协议》,郑国年等收回股份并于十日内返还银航公司978.4万元的股权转让款。

就此,宏鑫公司股权纠纷法律诉讼划上了一个句号,但实际上,冲突各方的矛盾却是越演越烈,并最终导致泗州华府项目停工,几近“烂尾”。

亚非公司:这是官商勾结,抢夺经营红利

作为泗州华府项目实际投资人与经营者的亚非公司负责人杨亚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项目目前陷于停滞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因为股权纠纷旷日持久,股东之间关系及其恶劣。以郑国年、贾亮等为首的股东眼红泗州华府项目的良好前景,想要回股权,又想赖掉债务。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郑国年、贾亮等人用尽卑鄙手段。先是多次勾结、组织社会闲杂人等冲击、打砸售楼部及办公室、抢夺公章,非法拘禁、侮辱、殴打公司员工,致使孕妇流产,后又拒绝在购房贷款书上签字,导致房贷下不来,无法正常销售,使项目资金无法正常流转。其二是郑国年等勾结泗县公安、检察等权利部门腐败份子,设计陷害项目高管,将项目的管理层及施工单位骨干一股脑以“莫须有”罪名抓捕关起来,公司无法正常运作,项目当然停工。

“2016年3月8日项目部员工张二兵、高俊等得知股东贾亮在售楼二部股东缪宇办公室,就自发前往找其讨要股权转让款、工程款,在当地派出所出面处理后就各自散去了。这次以后,4月7日贾、缪等人利用员工急于讨要资金的心里,设计陷害员工。当日,贾亮故意诱使高俊、汤一宇等前往售楼二部缪宇办公室找他,然后缪宇处工作人员手持棍棒恶意挑衅、辱骂高俊等人,因为害怕被打,高俊、汤一宇、刘若锋等人也找来棍棒欲自卫。但双方并未发生任何冲突和肢体接触,十几分钟后高俊等员工就离开了。这正是贾亮等人设计的陷阱。第二天,贾亮指使人将高俊等人单方面手持棍棒准备自卫的视频发布在网上传播,并配以调侃解说词,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泗县公安局在调查了解情况后,随即在其官网上发文澄清:辖区派出所民警及时赶赴该处。经询问相关人员,并无冲突情况发生。事情过去3个多月后,7月19日泗县警方却突然冲动近百名特警,对张二兵、高俊、汤一宇等人实施抓捕。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已经认定的‘并无冲突情况发生’,为何3个月后又要突然抓捕呢?”杨亚非说起泗县公安抓捕其员工时一脸的无奈。

杨亚非说:泗县公安系统有人被贾亮、郑国年等人收买了,是在办人情案、利益案。

杨亚非说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证实他的话:一是公安在抓捕宏鑫公司员工时未出示任何证件、文件、法律手续,扣押的高俊等人大量合法财产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出具扣押清单,刑事拘留和逮捕后不依法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二是泗县公安在审讯高俊、张二兵等人时对其有侮辱、威胁、引诱、欺骗的手段收集证据,整夜不让高、张等人睡觉,逼迫张二兵、高俊等人自证其罪;其三,据被释放、保释的员工介绍,办案民警存在采用遮掩关键笔录内容等手段,严重制造虚假口供的行为。综上所述,泗县警方在不存在任何犯罪现实的情况下,越权介入经济纠纷,为无良商人窃取经济利益保驾护航,人为制造假案、冤案。

泗县公安:依法办案 坚决打击违法犯罪

泗县公安系统有干警像杨亚非描述的哪样胆大妄为吗?记者通过泗县县委宣传部并在宣传部干部陪同下采访了泗县公安局打黑队指导员,也是本案主办警官的包士铎警官。

包警官表示:他是受局领导的指派,代表县公安局接受记者采访。他本人也希望借此机会澄清社会上对泗县警方侦办本案的种种谣言。包警官介绍:到目前为止(指采访时),本案检察院共批捕了11人,另有6人取保候审,还有部分犯罪嫌疑人没有落案。主要是以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罪抓捕的。侦办此案时,手续完全齐备,程序合法。法律文书是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家属的,有存根备查,可能有部分地址不准确没能送达。审讯是在全程录像下进行的,不可能存在逼供、诱供、体罚等现象。抓捕行动是经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批准,(宿州)市、(泗县)县局领导亲自指挥、参加的集中抓捕行动。包警官表示在侦办该案的过程中可能有做的不完善的地方,造成家属上访事件,今后将改进完善。

当记者提出当事人律师认为没有寻衅滋事罪犯罪事实够不成犯罪时,包警官解释说,大家对法律的认知并不一致,我们警方认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犯罪并且是按照这样来侦办的。记者又问聚众斗殴要有斗殴的双方当事人,除去警方抓捕的张二兵、高俊这一方外,参与斗殴的另一方是谁时,包士铎警官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

泗县宏鑫公司股权纠纷长达数年,双发斗法手段层出不穷,诉讼官司甚至打到了最高院。泗县政府为此也专门工作组进驻公司解决问题,但均无实质进展。因泗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差和其他原因,记者没有联系采访到政府驻宏鑫公司工作组及股东郑国年、贾亮等人。其实,不论股权之争谁胜出,最终伤害的是近1000户的购房者,他们一辈子的积蓄有可能将要随着泗州华府项目的停工“打水漂”了。

又悉,在记者成稿之际,杨亚非被泗县公安局传唤并就此拘捕。

本刊将对此案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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