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淄博11月11日讯(记者 张培 报道)今天,不少人都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一则消息,内容为:一辆摩托车撞伤张店区凯瑞小学一名女教师后逃逸,应当被谴责。记者向该校和交警部门进行核实,双方均未接到相关消息和报警。
今天,张店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微信朋友圈有一则寻找交通肇事者的消息:“刚刚来自朋友圈的消息:车牌号是鲁C6*002的摩托车今早上7点 25左右在祥和路共青团路路口撞了张店区凯瑞小学一女教师后逃逸……”李先生对消息的真实性表示疑虑。
据张店区凯瑞小学的相关负责人王女士介绍,今天没有接到有本校老师被撞受伤的消息。
记者从张店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今天16:00许,也没有接到有关上述情况的报警。民警表示,对于这种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要跟风转发,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