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5-12-17 16:43:40  来源:中财网  责任编辑:root   点击:1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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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证券代码:000595 公告编号:2015-06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宝塔石化”)通知,因合同纠纷,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98,976,658股被司法冻结。经宝塔石化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协调,

  部分被冻结股份已经解除冻结或在办理解冻过程中。具体情况如

  下:

  (一)控股股东宝塔石化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5

  静民保字第91号)裁决书,因合同纠纷,法院裁定将宝塔石化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3,365,867股冻结,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64%,冻结期限自2015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19日。目

  前上述纠纷经协商已解决,解冻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控股股东宝塔石化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珠中法民二初字第16-2号裁决书,因合同纠纷,法院

  裁定将宝塔石化所持有本公司股份7,326,000股冻结,占本公司

  总股本1.97%,冻结期限自2015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2

  日。该笔股份已于2015年6月1日解冻。

  (三)控股股东宝塔石化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院(2015新立保字第4号)裁决书,因合同纠纷,法院裁定将

  宝塔石化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3,365,867股、124,740,125股、

  30,870,666股分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53.43%,轮候冻结

  期限24个月,委托日为2015年6月26日。该笔股份已于2015

  年8月3日解冻。

  (四)控股股东宝塔石化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

  深中法立保字第107-6号)裁决书,因合同纠纷,法院裁定将宝

  塔石化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3,365,867股、124,740,125股、

  30,870,666股分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53.43%,轮候冻结

  期限36个月,委托日为2015年8月10日。该笔股份已于2015

  年8月31日解冻。

  (五)控股股东宝塔石化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5

  杭西商初字第1579/1580号)裁决书,因合同纠纷,法院裁定将

  宝塔石化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0,870,666股和124,740,125股分

  别冻结,占本公司总股本41.78%,冻结期限自2015年6月4日

  至2018年6月3日;将宝塔石化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3,365,867

  股轮候冻结,占本公司总股本11.64%,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15

  年6月4日,轮候冻结期限36个月,委托日为2015年6月4日。

  (六)控股股东宝塔石化收到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青金商初字第296号)裁决书,因合同纠纷,法院裁定

  将宝塔石化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3,365,867股、124,740,125股、

  30,870,666股分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53.43%,轮候冻结

  期限36个月,委托日为2015年8月7日。

  (七)控股股东宝塔石化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15渝五中法民保字第00180号)裁决书,因合同纠纷,法

  院裁定将宝塔石化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3,365,867股、

  124,740,125股、30,870,666股分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53.43%,轮候冻结期限36个月,委托日为2015年8月19日。

  (八)控股股东宝塔石化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5渝一中法民保字第356和359号)裁决书,因合同纠纷,

  法院裁定将宝塔石化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3,365,867股、

  124,740,125股、30,870,666股分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53.43%,轮候冻结期限24个月,委托日为2015年9月1日。

  因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事项存在争议和不确定

  性,为此,宝塔石化承诺将继续与相关方进行了沟通协调,妥善

  解决上述问题。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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